声音开关

语速

放大

缩小

鼠标样式

大字幕

重置

退出服务

|

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 检察新闻 > 宁检动态 > 正文
水利部联合调研组充分肯定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节水型公共机构建设工作
2019-05-23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分享至:
分享到微信
2019-05-23

     5月21日,由水利部水利经济研究会、黄河水利委员会组成的联合调研组,对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节水型公共机构建设工作进行调研,并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在讲解员的带领下,联合调研组对净水循环系统的各个环节进行了参观。参观过程中,大家边听讲解边提问,特别是针对废水集流回收利用的循环流程和技术应用等问题,现场进行了讨论交流。







      为推进节水型单位建设,发挥在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中的表率作用,2018年初,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成立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院领导担任组长,并制定了《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节约用水管理制度》,指定计划财务装备处负责节水日常管理工作。计财处建立用水台账,统计用水量,对用水消耗记录进行分析和公示。根据有关规定,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结合实际制定了《自治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用水计划》,并与各处室签订了2018年节水目标责任书,落实杜绝浪费,降低消耗的办法和措施。
      在主要用水区域,都张贴有醒目的“节约用水”宣传标识。营造节水型单位创建活动的良好氛围,使节约用水的观念深入人心,提高了全员的节水意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联合相关部门对各用水环节落实节水目标责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长流水”、浪费水资源等不合理用水现象,通过宣传栏公开‘曝光’给与通报批评。严肃处理破坏、损坏节水设施设备的行为。目前,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节水器具普及率已经达到100%。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在节约用水的同时,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共设置10块水表,水计量率达到按分户计量、按功能分区计量、按主要用水设备计量的要求。生活用水、餐厅用水、消防用水全部使用市政供水系统水源,绿化用水、公务车洗车用水部分水源通过自建净水回收系统循环使用,实现了院内用水“微循环”。

【作者】:
【来源】: